財政局關于加強“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推進和規(guī)范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簡稱“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提高領導班子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
財政局關于加強“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推進和規(guī)范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簡稱“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提高領導班子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的水平,防范決策風險,打造清廉財政,結合我局實際,制定“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局黨組、局領導班子(以下簡稱領導班子)。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科學決策。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從實際出發(fā),運用科學方式,選擇最佳決策方案,確保決策符合財政工作實際,有利于更好地服務全區(qū)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
(二)堅持民主協(xié)商。實行民主集中制,充分發(fā)揚民主,重大事項充分協(xié)商,凡屬職責范圍內(nèi)的“三重一大”事項,必須通過集體討論,以會議形式作出決定,防止獨斷專行。
(三)堅持依法決策。對違法決策要依法追究責任,確保各項決策于法有據(jù),決策行為和程序依法進行,努力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能力和水平。
(四)堅持效率原則。在科學民主的基礎上確定合法程序,完善內(nèi)部決策規(guī)則,提高決策效率,防止久議不決。
三、決策范圍
(一)重大事項決策
1.研究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內(nèi)法規(guī),重點是中央和省委、市委、區(qū)工委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等方面的事項;
2.研究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區(qū)管委的重要會議精神、重要文件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等方面的事項;
3.研究黨組學習計劃、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黨風廉政等事項;
4.研究局內(nèi)設機構設立、職能調(diào)整等涉及機構編制事項;
5.研究全局規(guī)范性文件和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除事項;
6.財政、國資業(yè)務中涉及影響全區(qū)性重大事項;
7.研究干部職工權利保障、福利享受等涉及干部職工切身利益事項;
8.其他需局領導班子集體決策的重大事項。
(二)重要人事任免
1.區(qū)工委管理干部的推薦、提名等事項;
2.中層干部的選拔、推薦、任免、交流、輪崗等事項;
3.中層及以下人員崗位調(diào)整等事項;
4.新招錄人員的崗位安排等相關事項;
5.職權范圍內(nèi)的表彰、獎勵、處理處罰事項,需向上級部門報批的干部考核、獎懲等事項;
6.區(qū)級以上榮譽候選人的推薦;
7.研究確定臨時聘用人員的使用和解聘;
8.其他重要人事事項。
(三)重大項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