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書記2024年度民主生活會個人對照檢查(四個帶頭)
根據《市紀委機關市委組織部關于開好2024年度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通知》部署要求,會前,我認真學習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共中。
紀委書記2024年度民主生活會個人對照檢查(四個帶頭)
根據《市紀委機關市委組織部關于開好2024年度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通知》部署要求,會前,我認真學習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推進黨紀學習教育常態(tài)化長效化的意見》,深入學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領會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要性,緊扣這次民主生活會主題,嚴格對照“帶頭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帶頭增強黨性,嚴守紀律、砥礪作風;帶頭在遵規(guī)守紀、清正廉潔前提下勇于擔當、敢于創(chuàng)新;帶頭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4個方面,緊密聯系工作實際,廣泛征求意見,深入談心談話,認真對照檢查,深入查擺問題,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確努力方向。現將對照檢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在“帶頭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方面。一年來,我始終堅持把學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積極參加黨紀學習教育,認真學習*總書記關于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的最新重要論述,牢固樹立紀律和規(guī)矩意識,帶頭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確保自己的行為永遠在紀律和規(guī)矩的籬笆之內。但通過對照檢查、深入查擺,仍存在以下問題和不足:一是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學習不夠、認識不足。雖然能夠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在今年的黨紀學習教育中對《條例》和黨的“六大紀律”進行了全面學習,但學習也僅限于一目十行、囫圇吞棗,尤其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的學習也僅局限于簡單通讀,停留在表面,理解不深、把握不透,沒有真正從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為方面嚴格要求自己,讓紀律和規(guī)矩的約束成為一種習慣、一種素養(yǎng),在自覺、自愿地守紀律、講規(guī)矩方面還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執(zhí)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不嚴謹。政治的敏銳性和鑒別力需進一步提高,對個別社會的不良思潮的斗爭面對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缺乏動真碰硬、亮劍爭鋒的勇氣和魄力,例如在網絡政治謠言面前,對自己的要求不高,總認為自己不轉發(fā)就可以了,存在事不關己的現象,缺乏政治斗爭精神,沒有旗幟鮮明地站出來批評和制止。三是執(zhí)行黨內政治生活制度不嚴格。批評與自我批評不夠深刻,在常委班子民主生活會中,批評他人時避重就輕,只提及一些無關痛癢的小問題,自我批評也多是泛泛而談,未真正觸及思想根源,使得黨內政治生活未能充分發(fā)揮其糾正思想偏差、增進團結統(tǒng)一的作用,導致部分個別班子成員在思想和行動上逐漸放松對自身的要求。
(二)在“帶頭增強黨性,嚴守紀律、砥礪作風”方面。作為紀委書記,雖然能夠帶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對黨絕對忠誠,能夠站穩(wěn)政治立場,始終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作風上的正派人。但通過深入查擺,仍然存在著一些不足:一是黨性修養(yǎng)缺乏錘煉鍛煉。對*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學習滿足于淺嘗輒止,實踐意義和理論精髓領悟得不夠深、理解得不夠全,仍停留在理論的層面和維度上,學用結合不夠,理論指導實踐不夠全面,在融合貫通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尤其對黨章的學習,不能全面掌握其精髓要義,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在經常對照黨章找差距、明方向方面缺乏一以貫之,沒有真正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是自我要求有所放松。雖然能夠嚴格執(zhí)行黨的廉潔自律各項規(guī)定,面對重大原則問題,立場堅定,堅決同腐敗現象作斗爭,但隨著職務的升遷、閱歷的豐富,卻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在個別小事小節(jié)上,不能按照“高標準、嚴要求、重落實”的原則規(guī)范自己的言行舉止,在落實落細方面還存在自我加壓不夠,制度約束不嚴、監(jiān)督管理不強的情況。三是工作作風不夠嚴謹細致。靈活運用“深學習、細調研、抓落實”工作法不足,在抓工作落實中有時候還存在“形式主義”現象,工作部署重強調輕落實,以會議貫徹會議的現象還一定程度存在,上下一般粗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有效解決,工作部署要求多,一線檢查落實少,工作總結講成績多、談問題少,在執(zhí)行落實上責任心和執(zhí)行力有待提高。執(zhí)行“四不兩直”制度不嚴格,到基層調研過程中存在走馬觀花、蜻蜓點水現象,聽取基層意見建議不充分,對基層到底存在哪些問題找的不準,提出的對策建議缺乏針對性和精準性,調研成果轉化不明顯。在抓班子帶隊伍上,對于消極怠工、怕事懶事、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現象制止不力,存在好人主義思想和怕得罪人、丟選票心理。
(三)在“帶頭在遵規(guī)守紀、清正廉潔前提下勇于擔當、敢于創(chuàng)新”方面。一是自律意識不強。雖然能夠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的要求,嚴格紀律意識、強化正風肅紀、轉變工作作風,但仍存在執(zhí)行紀律不嚴格的現象,滿足于不違規(guī)、不觸線、不出事,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要求還不嚴,標準還不夠高,引領表率作用發(fā)揮不到位,存在“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思想,僅限于自己守紀律,講規(guī)矩就行,對班子成員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方面關注較少。二是擔當精神不足。面對新常態(tài)、新形勢,思想因循守舊,格局視野不夠寬廣,面對急難險重問題時,缺乏勇往直前的破冰意識和攻堅意識,缺乏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堅強意志,缺乏“逢山開路、遇水架橋”斗爭精神,面對復雜棘手的工作任務,畏首畏尾、停滯不前,致使工作推進滯后,遲遲打不開局面,成效不明顯,平時習慣于督查工作,對工作為什么干得好、為什么推進緩慢等本質問題沒有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沒有與群眾進行面對面交談,沒能充分發(fā)揮群眾的首創(chuàng)精神。三是爭先創(chuàng)優(yōu)的勁頭不足。對待工作缺乏一股韌勁,只求在表面上做好工作,對工作質效的追求不高,導致有些工作不能完全落地,缺乏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膽量。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本領不足,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難點堵點缺乏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方法,抓工作的舉措不多,分析問題的能力欠缺,導致很多工作打不開局面,從而影響了工作的開展。
(四)在“帶頭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方面。一是抓班子帶隊伍不主動。雖然能夠帶頭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強化政治歷練、思想錘煉、精神磨煉,做到謹言慎行,時刻堅守黨性,把牢政治方向,但總認為紀檢監(jiān)察機關是政治機關,紀檢監(jiān)察干部大都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因而忽視了對紀檢監(jiān)察干部的教育監(jiān)督和管理,導致這幾年紀檢監(jiān)察干部作風不實、律己不嚴、違規(guī)違紀的問題時有發(fā)生,暴露出我在抓班子帶隊伍上還存在不到位、對紀檢監(jiān)察權力的約束和監(jiān)管不嚴密、對紀檢監(jiān)察干部教育監(jiān)督管理仍存在“燈下黑”現象。二是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的監(jiān)督還不夠實,管理監(jiān)督存在薄弱環(huán)節(jié),存在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現象,在壓力傳導上存在層層遞減的問題,導致這幾年面上黨員干部違法違紀案件大幅度提高,這也反映出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方面的失職失責。三是執(zhí)行組織生活制度不嚴格。對開展積極健康的批評和自我批評不敢動真碰硬,沒有真正堅持原則,對紀檢監(jiān)察隊伍中存在的問題不能理直氣壯、一針見血地指出,存在好人主義思想和愛惜羽毛心理,對系統(tǒng)干部存在的“懶、慢、庸、散”等作風頑疾以及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缺少揭短亮丑的勇氣和動真碰硬的精神,缺乏靶向施策糾治的措施辦法。